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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宰场车间主任宰猪时反被猪咬死[转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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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27 17:41: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8月12日17时许,在乌鲁木齐米东区十三户一队,米东区新皖生猪定点屠宰场车间主任张某在猪圈赶生猪时被一头重达200公斤的生猪咬伤,经医院抢救无效身亡。

  这家屠宰场位于米东区米东南路东一巷,院内有3间厂房,两间为猪肉存放地,另一间则为屠宰车间。虽然过去了近半个月,但工人们都不愿提及当天所发生的事情。

  屠宰场一名工作人员说,此事属于意外事件,事后公安部门已介入,经过多方协调,目前家属已获得赔偿并返回四川老家。

  亚心网记者与该屠宰场朱姓总经理取得联系,但他拒绝了采访。亚心网记者经多方了解得知,场内被屠宰的都是些公猪,这些猪是从米东区各乡镇拉过来的饲养猪。12日17时,屠宰场车间主任张某准备将猪从猪圈赶到屠宰车间屠宰时,一头体型重达200公斤的公猪咬伤了他的左腿,被咬后张某腿部流血,倒在猪圈里,随后被同车间的工人发现,将其送到解放军第474医院。

  王琳说,男友张某是四川人,38岁,他们谈了几年恋爱,但一直没有结婚。张某家中有60多岁的母亲和两个弟弟。当天,张某是在赶猪的过程中被公猪咬破左腿大动脉,因失血过多,经医院抢救无效身亡。

  据了解,事发后,王琳代表死者家属从四川赶到乌鲁木齐,并就赔偿问题与屠宰场老板进行协商,要求屠宰场向其赔偿30万元人民币。屠宰场认为赔偿数额过高,经过一个星期的协调,屠宰场向死者家属赔偿丧葬费、死亡家属抚恤金、死亡赔偿金共计14万元。

  据协调此事的新疆众望律师事务所的王伊军律师介绍,整个调解过程进展比较顺利,虽然实际赔偿数额较死者家属提出的30万元赔偿金有很大的差距,但此赔偿金是参照《自治区工伤保险赔偿条例及办法》和2007年度自治区在职职工平均工资标准算出的,最终获得了死者家属的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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